发布于:2025-08-15 23:10:29 来源:小9直播苹果下载 点击量:14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我校结合实际,对全国进行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海南省工业学校隶属海南省教育厅,是我省首批国家级重点中专、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是海南省“双优”建设学校、“1+X”试点学校、海南省安全文明生态示范学校,被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海南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占地面积300亩,校容校貌优美,师资力量雄厚,设施设备完善,以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施类、自动化类、航空装备类、药品与医疗器械类、道路运输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财务会计类、电子商务类、物流类、旅游类、餐饮类、艺术设计类、文化服务类、体育类等17大专业群为特色,贴近市场,适需对路,开设20多个专业,其中汽车运用与维修、数控技术应用、电气设备正常运行与控制、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等4个是国家级重点专业,计算机应用、会计事务等2个是省级重点专业,无人机操控与维护、电梯安装与维修保养、交通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制药设备维修、物流服务与管理、社会文化艺术、美发与形象设计、美容美体艺术、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等9个是前沿热门专业。
1986年办学以来,学校从始至终坚持教育学生“做人先立志,做事先做人”,秉承“品牌责任诚信”的学校文化核心价值观,全面实施准军事化和企业化管理,以新的人才教育培训理念,构建技能素质框架,创新推进“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模式,提升“五育”并举特色教育成效。为适应企业用人和学生从业的需要,以实践能力为主线,就业与升学并重,面向社会职业岗位群的需求,培养服务海南自贸港及区域经济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学生还可选择继续升学,提升学历。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共25人,具体详见《海南省工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附件1)。
7.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2日至2007年7月12日期间出生)。
9.202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工业学校官网同时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招聘公告发布至报名结束不可以少于7个工作日,其中报名时间不可以少于5个工作日。后续招聘工作中的补充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在与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内发布。其他公告在海南省工业学校官网(发布公告。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来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核检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工业学校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工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表》,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实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1)《海南省工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4)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加盖院系或教务处公章);
对于国内院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代码或名称因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等原因,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名称不一致的;对于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名称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翻译名称不一致、专业分类标准不同等)的,上述两种情况将由我校招聘领导小组进行专项审核,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研究确定其是不是满足专业报考资格。除上面讲述的情况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及名称须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及名称一致。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 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7)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上传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9)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上传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单;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除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单,还需上传工作经历证明(需标明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年限,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10)岗位要求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上传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近3个月党员(含预备党员)书面证明(加盖公章);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参与资格审核检查在编在岗人员不少于2人,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础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报名截止时间后10天内完成并及时公布。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5年7月23日17: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检查结果。资格审核检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检查未通过的请于2025年7月28日17:00前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核检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
系统将于2025年7月23日17:00准时关闭报名注册通道,并于2025年7月28日17:00关闭材料提交通道。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工业学校官网发布一次延长报名公告,如仍未达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关考生再次报名。
资格审核检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南省工业学校官网。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组织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分别命题,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其中专业相关知识占笔试总成绩比重应不低于60%。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为闭卷考试,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的科目、招聘岗位需求合理划定,一般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的50%;如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当经主管部门和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划定。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前,在海南省工业学校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工业学校官网公布。
资格复审须提供《海南省工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考生诚信承诺书、岗位要求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上传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近3个月党员(含预备党员)书面证明(加盖公章)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如因校方原因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加盖院系或教务处公章)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报考具有3年(含3年)以上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验岗位的人员须提供3年以上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及单位工作证明并盖章。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职工准入查询不通过,也将取消面试资格。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开展面试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不同岗位邀请5或7名相关专家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其中海南省教育厅和海南省工业学校考官小组专家成员占比不超过6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岗位适应性等。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整个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上网公示。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
2.体检: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海南省工业学校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做体检,体检费用由海南省工业学校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海南省工业学校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复检只能进行1次。3.考察:由海南省工业学校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做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工业学校官网发布。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工业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工业学校做出详细的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工业学校官网发布。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有一定的问题的,应及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南省教育厅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经核准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工业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1.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限内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能延续,但最长不允许超出6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能延续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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